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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04/30 4.9k 阅读 278 点赞

  左起琼(440******220245):

  左云峰、王小兰不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1月3日作出的《不予登记告知书》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依法已予受理,在审理过程中,本府依法中止审理,现已恢复审查并审查终结,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阳府行复〔2025〕168号)。因与你多次联系未果,且未能取得你的邮寄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八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恢复行政复议审理通知书》《行政复议决定书》(阳府行复〔2025〕168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阳江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