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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召开《阳江市农村消防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及征集听证代表的通告

2026/05/15 1.0k 阅读 170 点赞

  自《阳江市农村消防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启动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前期研究、立法调研等工作,目前形成《阳江市农村消防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程,提高地方立法质量,根据《阳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我局将召开立法听证会,重点听取对新增个体工商户处罚条款及相关农村消防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现就召开听证会及公开征集听证代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30—12:00

  地点:阳江市消防救援局一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一)《条例》中新增个体工商户消防处罚条款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

  (二)对《条例》其他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条件

  (一)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的,可由1人作为代表参加听证会。

  (二)有较强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反映合理意愿,具备较好语言表达能力。

  (三)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全程参会。

  四、听证代表确定及产生方式

  报名时可选择担任听证陈述人或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基层执法单位、法律专家及社会公众均可报名。我局依据兼顾不同观点、各方比例适当原则,结合报名先后顺序遴选产生,名额10人以内。陈述人须准备书面发言材料。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额15人以内。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我局邀请相关人员参加。

  五、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接受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填写对应报名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报名的,另需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

  报名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9日截止。

  听证代表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662-3338448

  传        真:0662-3310393

  报名邮箱:yj33103930@163.com

  报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环园路1号

  附件:1.市农村消防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陈述人报名表

     3.立法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阳江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5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