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定了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教案,并经专家论证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1、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大纲;
2、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计划;
3、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教案;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7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662-2231044
附件:1、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大纲;
2、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计划;
3、网店美工专项职业能力课程教学教案;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查看: 网店美工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