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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资源配置工作方案(2026-2027年)》的通知

2026/11/04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401 点赞 查看原文




阳医保通〔2026〕31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阳江市长期护理

保险定点机构资源配置工作方案

(2026-2027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阳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资源配置工作方案(2026-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



阳江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资源配置

工作方案(2026-2027年)


  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体系,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定点资源,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长期护理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13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参保人员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支、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等情况,发挥政策指导和市场调配协同作用,建立覆盖全面、布局合理、便捷可及、服务高效的失能等级评估与护理服务格局,构建机构护理与居家护理(含社区护理,下同)的双层护理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长期护理服务市场,提高护理服务供给能力与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护理服务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切实提升参保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遵循国家“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核心原则,科学合理配置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资源。

  一是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根据区域失能人口数量、分布及护理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结合市场服务能力和基金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求,统筹引导定点机构差异化布局,资源向服务薄弱区域倾斜。

  二是政府引导,分类施策。坚持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引导作用,分类合理调控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的类型、数量和规模,在确保参保人服务可及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资源配置作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优化、社会参与”的良性生态,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共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是动态管理,规范运营。根据资源配置目标,完善区域资源配置动态管理,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准入、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持续优化基金使用效能和服务供给结构,实现失能人员就近获得“适宜、专业、可持续”的长期护理服务。

  三、工作任务

  2025年全市常住人口为262万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共251.14万人。经测算,全市重度失能人数约为0.69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约为0.26%。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定点管理规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股东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不得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长护服务机构”)定点;承担依评估结果而开展长护服务机构或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机构的,不得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

  (一)定点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配置

  1.机构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阶段,为确保评估机构专业性、稳定性、权威性,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势,鼓励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评估机构定点,或依托已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评估机构,或具备劳动能力鉴定资质的机构,或具备健康保险经营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评估,夯实评估质量。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经评估合格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长期护理服务平稳运行后,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独立的社会化评估机构。

  2.服务规模。根据全市失能人员数量、长期护理服务资源等情况,统筹规划全市定点失能等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定点评估机构)的资源配置,全市定点评估机构原则上不超过4家,长护险实施起步阶段不超过2家。后续根据失能等级评估实际动态调整。

  3.区域分布。综合考虑参保人数、服务需求人数分布等因素,全市划分“一大一小”2个片区区域配置失能等级评估机构,“1大片区”区域包括江城区、阳东区、海陵湾新区等行政区,“1小片区”区域是阳西县、阳春市行政区域。长护险实施起步阶段2个片区各配置一个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

  (二)定点长护服务机构配置

  1.机构护理

  (1)服务规模。现有机构护理资源已基本满足入住型护理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启动阶段,鼓励已形成稳定服务能力且具备开展长期护理服务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参与机构护理服务。长期护理服务平稳运行后,根据机构护理供需情况,可适时调整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定点资源配置。

  (2)定点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启动阶段,机构护理服务机构的定点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纳入机构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长期护理服务平稳运行后,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可有序开展集中审核定点。

  2.居家护理

  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实行资源统筹配置管理,采取有计划、分批次的方式稳步推进,引导长护服务机构致力于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自身管理水平。

  (1)服务规模。根据全市失能人员数量、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长护险基金收支等情况,统筹规划全市定点长护服务机构的资源配置,原则上按每10万名参保人员配置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家的标准,确定各县(市、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总量,其中全市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数量在起步阶段原则上不超过6家。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应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护理服务,后续可按市级资源配置规划以及地域实际的统筹要求,在市内各县(市、区)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或者站点。

  (2)服务范围。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范围仅限机构所在行政区内,不得跨区承接服务任务。鼓励同一行政区内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按街道辖区差异化分布,不断提升服务响应时效与覆盖效能。

  (3)区域分布。综合考虑参保人数、服务需求人数分布以及居家服务可及性等因素,在长期护理保险启动阶段,阳春市区域配置2家,其余县区各配置1家。后续根据实际享受待遇人数和护理服务需求等情况动态调整。

  (4)主体准入规则。同一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名下有多家机构申请定点的,按同一申请主体核定。经审核合格的,在同一行政区内,同一申请主体原则上择优确定一家纳入定点名单;同一行政区纳入定点机构数量未达到计划配置数量的,可按行政区内镇街道覆盖情况和综合评估排名,增补同一申请主体的其他机构。

  (5)定点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启动阶段,居家护理服务机构的定点由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组织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纳入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长期护理服务平稳运行后,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可有序开展集中审核定点。

  (三)机构定点审核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定点审核标准,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国家、省、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的定点管理和经办规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医保行政部门应加强领导,确保工作方案落地实施。市医保行政部门确定资源配置规模方案,在定点申请、专业审核、协商谈判、协议签订、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监督;各县(市、区)医保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医保政策文件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管理责任;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资源配置方案,科学制定年度受理计划,组织开展新增定点审核工作;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严格依法依规依约落实属地医保经办管理责任。

  (二)强化履约管理

  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发挥协议管理在规范定点机构服务行为、提升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作用,做好定点机构协议履约考核、违约处理等动态管理。

  (三)完善动态监测

  加强资源配置落实监测,适时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资源配置供需开展评估,及时研判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供需问题,动态调整和优化配置,促进长期护理保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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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