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采取措施大力整顿和规范民办教育秩序,坚决取缔无证办学行为,取得了初步成效。
到目前为止,全市有46所民办学校(幼儿园)改善了办学(园)条件,符合管理标准,取得了办学许可证,其中义务教育学校8所,幼儿园38所;有18所已经改善了办学条件,正在报批过程中;依法取缔的学校(幼儿园)8所,并已停止办学。
我们的主要措施是:一是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去年7月,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工作会议,将全市已办理办学许可证和没有办理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幼儿园)的举办者和校(园)长召集起来,一方面学习《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另一方面要求民办学校进一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办学行为,特别是对仍未领取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幼儿园),要求其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依法领证。二是加强政策指导。市教育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学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安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教育属地管理和审批的原则,提出了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具体行政措施,有效指导了各地规范管理工作。三是牵头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我市少量民办幼儿园仍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由我局起草并以市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民办幼儿园进行办园秩序整治的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整治民办幼儿园办园秩序活动,达到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管理的目的。四是加强检查和指导。市教育局派出检查组,对各地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情况进行检查和具体指导。五是开展民办幼儿园教师提升素质行动。今年初,市教育局联合市内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工作组,到各地民办幼儿园发动教师参加学历提升教育,进一步提升全市幼儿园教师的学历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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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2011/10/14 2.0w 阅读 12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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