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妥善解决我市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我市《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9年3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阳江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李志仙
联系电话:0662-3333690,传真:33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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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45号
邮编:529500
附件: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阳江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