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医保医管〔2025〕142号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05号)精神,为规范连续动态血糖监测和结核分枝杆菌核酸检测等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推动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促进地区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相对均衡,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现就开展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
按照治理目标要求,调整我市连续动态血糖监测项目价格(详见附件),表中项目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结核分枝杆菌rpoB基因和突变检测(实时荧光PCR法)、结核分枝杆菌耐药基因检测和分枝杆菌鉴定-荧光PCR熔解曲线法为新增试行期项目,已开展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应主动下调备案价格至治理目标水平及以下,并重新按规定进行备案工作;拟开展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疗机构可自主定价至治理目标水平及以下,并按规定进行备案工作。
二、治理要求
请各县(市、区)医保局,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密切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实施,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反映。
附件:1.阳江市连续动态血糖监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
1.阳医保医管〔2025〕142号阳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