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量,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维护参保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及本市相关工作要求,阳江市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2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以下简称“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次选聘对象为符合选聘条件的全体阳江市民。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到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四)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和工作安排;
(五)具备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和综合素质能力;
(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优先考虑;
(七)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及党纪政纪处罚记录。
三、工作职责
社会监督员受市医保局聘任,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并及时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行为,同时提出合理、公正、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
(三)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听取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关于医疗保障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医疗保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承担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4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实行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3.提交材料。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PDF扫描件、《阳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本人签名)PDF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yjyb3100620@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名社会监督员。
(二)资格审核
市医保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资格审核,必要时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补充核实。综合考量人选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社会代表性、履职意愿及行业分布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名单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市医保局政府门户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正式聘任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医保局正式聘任为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聘期2年。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推荐单位应践行诚信报名,如实填报材料,对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与市医保局不建立劳动关系,在聘期内无工作报酬;聘期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三)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医疗保障部门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阳江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
2.《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