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阳春公安交警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准办好案、更好控发案”为目标,把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全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成工作成绩。3月28日,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3月28日下午15时许,阳春警方接群众报案:阳春市马水镇石田村委会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人受伤。接报后,阳春公安交警部门立即出警,快速到达现场。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发现一辆自行车倒在马路中间,一辆赣G牌号重型自卸货车停在不远处。经现场勘查,自行车骑行人为伤者李某,后经医生证实李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卸货车驾驶员不仅没有及时救治伤员,还当场弃车逃逸,性质恶劣。获悉情况后,阳春市公安交警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指派精干警力力争快速侦破此案。
办案民警通过走访附近群众综合移动警务终端分析,锁定自卸货车驾驶员为谢某球。办案民警一边对谢某球展开追缉,一边对谢某球家属开展思想工作,动员谢某球家属督促其尽快投案自首,迫于公安交警部门的强大压力,谢某球当天下午16时40分回到现场向办案民警投案自首,面对办案民警的讯问,谢某球对自己驾驶赣G牌号重型自卸货车与李某骑行的自行车发生事故后逃逸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