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管控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论是存储还是运输都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但有人却对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近日,市公安局江城分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涉枪爆专项整治工作,破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工作中,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治安大队和白沙派出所根据掌握的线索,对嫌疑车辆和嫌疑人的落脚点展开研判,快速组织警力对涉案地点精准摸排围封,于8月16日16时许在白沙街道某仓库抓获1名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嫌疑人车某,现场缴获烟花“老板大发”“龙腾盛世”“步步高”“发财花”等品类烟花659箱,涉案金额20万余元,成功消除一大安全隐患。
经调查,车某对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等有着严格的要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