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政策公告公示

阳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逐步恢复劳动能力现场鉴定的公告

2021/07/02 9.3k 阅读 434 点赞

各用人单位、职工: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现决定逐步恢复我市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遵循“周密防护、少量多次”原则,从2021年7月7日起,逐步恢复开展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

      二、针对已受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按照“预先通知、错峰安排、人员分批、严格防护”的原则安排参加劳动能力现场鉴定。被鉴定人应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批次,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伤病情有关的病历资料、医学检查检验报告、X光片等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原则上要求被鉴定人自行参加现场鉴定,如存在认知困难或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要陪同的,允许安排一人陪同,陪同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三、参加现场鉴定人员和陪同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等工作。如有发热、咳嗽、呕吐等情况的人员,不得进入鉴定现场。

      四、鉴定结束后请及时离开鉴定现场,切勿在现场或周边聚集。

      五、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延期鉴定:

      1.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

      2.近14天内到过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

      3.近14天内接触过来自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4.近14天内接触过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

      5.近14天内家庭、办公室、车间等集体单位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聚集性病例。

      阳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662-2231186;联系人:叶世宏;地址:阳江市市区二环路208号五楼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



阳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