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
规范性文规范性文件

关于废止阳人社发〔2021〕98号文的通知

2025/05/14 5.0k 阅读 469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号)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关于印发<阳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工作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98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片区过渡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25〕5号。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5 年4月30日


部门规范性文件编号:阳部规〔2025〕5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