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本委近期调解仲裁工作事项安排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争议当事人优先使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递交调解申请,受理机构会及时通过电话调解、在线视频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提供异地化解纠纷服务,减少出行往返次数。
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拟于近期到我委现场办理立案、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相关人员尽量改用邮递方式办理。
三、调解仲裁立案及庭审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仲裁参加人确需前来的,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
四、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2231229
特此公告。
阳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