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绩效计划完成基本情况
(一)就业创业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9452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9.68%,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海陵区、高新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2.全市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074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5.93%,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高新区、海陵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3.全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691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0.79%,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海陵区、阳东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4.全市促进创业人数169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3.27%,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阳东区、江城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二)社会保险计划执行情况
1.参保人数
(1)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1002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9.13%。其中,市本级、高新区已完成全年计划,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2)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488900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1.94%。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高新区已完成全年计划,海陵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3)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286162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2.13%。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高新区已完成全年计划,海陵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4)全市参加失业保险227459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3.39%。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海陵区已完成全年计划,阳西县、高新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5)全市参加工伤保险337383人,完成全年计划的94.24%。其中,市本级已完成全年计划,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区、高新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6)全市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计划为90%,至12月底实际为100%。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
2.基金征缴收入
(1)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8844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6.62%。
(2)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301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4.20%。
(3)全市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022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3.56%。
(三)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7557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7.96%。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海陵区已完成全年计划,高新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2.全市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804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0.14%。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阳春市已完成全年计划,阳西县、海陵区、高新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3.全市新增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23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70%。其中,市本级、江城区、阳东区、高新区已完成全年计划,阳春市、阳西县、海陵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4.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620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32.91%,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海陵区、高新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5.全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896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12%。其中江城区、阳春市已完成全年计划,阳东区、阳西县、海陵区未完成全年计划。
6.全市开展“南粤家政”培训7404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18.46%。各县(市、区)均已完成全年计划。其中,阳春市、海陵区指标任务完成比例靠前。
(四)劳动关系协调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计划为75%,完成值为85.14%,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
2.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计划为95%,完成值为98.66%,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
3.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年度计划分别为98%、99%,完成值为100%,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
(五)能力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1.全市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计划为66%,完成值为66.27%,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其中,高新区、阳西县指标任务完成值靠前。
2.全市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计划为99%,完成值为100%,各县(市、区)均已达年度计划目标要求。
二、2026年部门主要绩效计划
2026年,我部门将持续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稳岗扩容提质专项行动,支持企业维稳扩岗,深化拓展“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完善全覆盖、多层次、常态化机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拓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健全精准扩面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高质量参保,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及民生所需,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制度,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乡村振兴,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全民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加强技工教育管理,持续推进高水平技师学院建设,提升技工教育吸引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保持打击恶意欠薪高压态势,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处理机制,规范平台企业用工,防范化解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纠纷。深化数字人社建设,强化大数据共享应用,完善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深化“法治人社”建设。
(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健全就业失业监测预警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加大政策性岗位挖潜供给。拓宽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渠道,把农民工稳在企业、稳在阳江。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完善及时发现、优先服务、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落实就业援助措施,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统一规范养老保险政策,稳妥推进缴费基数下限过渡工作,健全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加强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管理,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落实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巩固提升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高质量发展行动;健全精准扩面工作机制,深入推进高质量参保,完善市级数据库,通过“数据找人”提高参保率,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引导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更高基准保障。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推动农民工、中小微企业等流动性大的群体和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健全社保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清数”“筑墙”行动,对基金运行全流程进行风险排查和数据清理,织密基金安全防护网。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领取待遇、虚构参保等行为;加快推进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拓展文化旅游等更多领域用卡场景。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人才赋能产业”培训行动,聚焦青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和五金刀剪、合金材料、绿色能源、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以及养老护理、婴幼儿照护、家政服务等社会民生所需,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技工院校、社会化培训机构等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大力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本年度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及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快培育壮大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强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刚性约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治欠核心制度全覆盖、实运转。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保持打击恶意欠薪高压态势。扎实推进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业歧视和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维护行动,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引导和支持平台企业自治自律,防范化解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纠纷。
附件:2026年度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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