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天卓(公民身份号码441702******100350):
申请人阳西县塘口镇甶高村红建经济合作社、阳西县塘口镇甶高经济联合社、刘裔柒不服被申请人阳西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27日作出的《关于园岭仔、横岭仔、高岭塘、耀地岭林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书》(西府行决〔2026〕4号)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府依法已予受理。经审查,你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你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未能取得你的联系方式,且你住所无人接收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第八十八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阳府行复〔2026〕114号、114-1号、114-2号)、《听取意见记录表》(阳府行复〔2026〕114号)。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阳江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7号)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