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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政策解读

2026/08/10 1.5w 阅读 329 点赞



我局于2025年6月9日正式印发了《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阳江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阳环办函〔2025〕285号)(以下简称《清单》),在法律框架下细化裁量标准,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能及时纠正自身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减免责行政处罚。

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清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将随之废止,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为保持与上位法一致,我局决定废止《清单》,《清单》自2026年8月15日正式失效。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