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广东省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行动方案》,不断巩固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果,树立未成年人学习的榜样,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及学生家长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热情,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21年阳江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阳光行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阳江市第一届“阳光育人奖”评选表彰活动
(一)“阳光教育故事”征文比赛
1.“阳光教育故事”内容包括引导学生积极向上、有效辅导心理问题学生转化、“三人帮扶”小组帮扶学生等育人故事,字数在2000字以内。文稿要有封面,注明单位、姓名、任教学科、电话和邮箱。提交文稿命名为:单位+姓名+阳光教育故事+主题。
2.一律用电脑打印A4纸规格,标题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字体,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段落行距1.5倍。提交文稿一式三份纸质材料,文稿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所有文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文稿将视情况汇编成册,向全市各地各学校推广,请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原则。
(二)“阳光班会课”录像比赛
1.“阳光班会课”主题积极向上,内容可涉及生命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前途理想教育、文明行为教育等,题目自定。
2.填写班会课设计表(见附件2),并附与班会课设计内容一致的上课录像,时长40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容量在1G以内,MP4或WMA格式均可。提交班会课设计表一式三份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上传至百度网盘后将链接和提取码填写在推荐汇总表的相应位置,有效期为永久有效。录像封面要注明单位、姓名、任教学科、电话和邮箱。提交主题命名为:单位+姓名+阳光班会课+主题。
二、阳江市第一届“阳光榜样奖”评选表彰活动
(一)“阳光少年”评选表彰
1.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办法。在全市中小学学生(未满18岁)中评选300名“阳光少年”,并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国法校纪及《中小学守则》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孝父母敬师长,明礼守法讲美德。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在助力疫情防控、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参与文明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3.评选办法
“阳光少年”评选要与“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南粤少年、美德少年、优秀学生等身边榜样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评选。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评选活动,让每位学生都积极参与。
(2)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及学生学习实践情况,按班级、年级、学校逐级评选的程序推荐“阳光少年”候选人,填写阳江市中小学校“阳光少年”申请表(附件3)。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
(3)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及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保证每所学校至少1名),报送阳江市中小学“阳光少年”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审“阳光少年”。
(二)“阳光教师”评选表彰
1.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办法。在全市教育部门、中小学教师中评选100名“阳光教师”,并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现任班主任、心理教师或者德育干部两年或以上。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无私奉献,关爱学生。
(3)班级建设、帮教工作或德育管理工作富有成效。
(4)在助力疫情防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
3.评选办法
“阳光教师”评选要与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身边榜样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评选。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评选活动,让每位德育教师都积极参与。
(2)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及教师教育教学业绩,逐级推荐“阳光教师”候选人,填写阳江市中小学“阳光教师”申请表(附件4)。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
(3)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及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报送阳江市中小学“阳光教师”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审“阳光教师”。
(三)“阳光班级”评选表彰活动
1.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办法。在全市中小学校班级中评选100个“阳光班级”,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自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创建文明班级、书香班级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2)积极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文明行动等活动,班级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班风、学风好。
(3)班级学生遵纪守法、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文化氛围,设计有班名、班号、班训、班规等班级标志,通过良好的班级文化教育引导孩子阳光积极,班级班风、学风好。
3.评选办法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评选活动,让每个班级都积极参与。
(2)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教师、学生代表评审小组,推荐产生候选班级,填写阳江市中小学“阳光班级”申请表(附件5)。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
(3)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及分配名额,报送阳江市中小学“阳光班级”申请表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审“阳光班级”。
(四)“阳光家庭”评选活动
1.评选对象、名额及奖励办法。在全市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家庭中评选300个“阳光家庭”,并颁发荣誉证书。
2.评选条件
(1)自觉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庭和睦,亲子关系和谐、融洽。
(2)家长热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家长课程学习以及学校组织的家长会和各项活动,主动配合教师完成家校协同的各项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培育孩子健康活动成长。
(3)家长以身作则,讲文明讲卫生,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家长形象。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评选办法
(1)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由家长自荐或班主任推荐,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教师、家长代表评审小组,推荐产生候选家庭,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天。
(2)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评选办法及分配名额推荐候选家庭(每所学校保证至少1个家庭),报送阳江市中小学“阳光家庭”申请表(附件6)一式三份、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到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评审“阳光家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阳光行动”评选活动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品牌工作——“阳光行动”主题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地各学校要把评选活动作为创建文明校园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严格把关参评人员的审核工作。
(二)合理统筹安排。各地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合理统筹各项评选活动,扩大获奖覆盖面,开展校级、县级“阳光行动”评选活动,逐级推荐候选人。深入挖掘活动内涵,创新组织方式,切实提高活动实效性。
(三)广泛开展宣传。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活动的过程、经验和成果,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助推学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于4月30日前将所有资料一式三份、汇总表(附件7)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政教科。
联系人:周雪燕、蔡明珊,联系电话:3333029,邮箱:jyj3333029@163.com。
附件:1.阳江市“阳光行动”评选活动名额分配表
2.阳江市中小学“阳光班会课”教学设计表
3.阳江市中小学“阳光少年”申请表
4.阳江市中小学“阳光教师”申请表
5.阳江市中小学“阳光班级”申请表
6.阳江市中小学“阳光家庭”申请表
7.阳江市“阳光行动”评选活动汇总表
阳江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日
附件:
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