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医保通〔2022〕41号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保个人
缴费比例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分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2年10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2%。请依照执行。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阳医保通〔2022〕41号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医保个人
缴费比例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社保分局: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2年10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调整为2%。请依照执行。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