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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2023/08/25 1.8w 阅读 310 点赞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

阳江市财政局


阳医保2023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社保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经省医疗保障局、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2%;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4%、退休人员8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2%

二、参保人在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标准调整为700元。

本通知自20239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此前我市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23825





附件:

1.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阳医保通〔2023〕48号.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