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起,我市全面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版)》(下称《2023年版药品目录》)。《2023年版药品目录》由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部分、中药饮片部分和医院制剂部分等组成,共收载药品6294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1655种,医院制剂1672种。《2023年版药品目录》相比去年新增阿兹夫定片等111个西药和中成药,其中包括2个新冠治疗用药、7个罕见病用药、22个儿童用药。肿瘤药、慢性病、罕见病和儿童用药等保障短板逐步补齐,药品结构大幅优化。
《2023年版药品目录》中,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按乙类药品支付。另外,谈判药品中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新的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