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阳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阳见义勇为〔2021〕1号)规定,经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研究,拟对郑建华不顾个人安危勇救溺水男子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事迹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建议需要反映的,请实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阳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及传真:0662-3316930。
联系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城东街道东风三路99号阳江市公安局,邮政编码:529500。
阳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郑建华见义勇为事迹
2020年10月12日17时许,郑建华及妻子莫丽英在阳江高新区九姜围河边钓鱼,刚摆好渔具,发现七、八米远处一名陌生年轻男子溺水,岸上有几名男子在喊救人,并说落水的那名男子不会游泳。见情况危急,郑建华立即丢下手中渔具跑过去,在没有任何救生装备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冲入河中。救人过程中,由于岸边湿滑,郑建华又跑得比较急,在水边摔了一跤,但他忍着疼痛,咬紧牙关,两只手交替托着落水男子游向岸边,最终将落水男子成功救起。上岸时,落水男子意识较清醒,身体无大碍,但郑建华因此受伤,右手和盆骨多处骨折,虽经住院治疗现已逐渐康复,但是右手骨折处变形无法恢复原样,且时常会疼痛,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郑建华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晋玖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