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现对如下机动车和驾驶人相关业务予以通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
一、全市机动车临界检验共36987辆。
二、全市逾期未报废机动车(含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的)共5984辆。
三、全市逾期未检验机动车共13941辆。
四、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共182人。
五、全市驾驶证逾期未换证共3110人。
六、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因不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驾驶证被注销60人。
请以上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尽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通告。
阳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