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下发通知,鉴于我省已逐步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起恢复原有居住证签注政策,即取消疫情期间居住证延期签注服务。
情形一:对2021年1月31日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并在2021年2月1日前完成签注的,视为按期签注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年限连续计算。
情形二:对2021年1月31日前居住证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并在2021年2月1日后完成签注的,未签注时间视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之日起连续计算。
举例解读两种情形
事例一:2019年12月10日居住证有效期满未签注,在2021年1月20日完成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向前顺延自2020年1月1日前计算。
事例二:2019年12月10日居住证有效期满未签注,在2021年2月20日完成签注,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年限自完成签注当天(即2021年2月20日)起计算。
办理指南
方法一:“粤省事”小程序办理。利用“粤省事”小程序,足不出户即可网上办理居住证签注,并可双向邮寄交领证件,实现“零跑腿“办理。
方法二:户政业务窗口办理。居住证持有人可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签注,办理时请携带居住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依申请事由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