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不但严重破坏了公路的基础设施,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但是有些司机因利益驱使,仍然顶风作案。7月1日和5日,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在市区金山路共查获两辆超载30%以上的“百吨王”车辆。
7月1日晚上,市区大队在辖区以机动巡逻形式开展货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市区金山路市自来水厂路段发现一辆红色平板牵引车,车上载有一台大型机械,有严重超载嫌疑。民警依法将该车截停检查,并将车辆押送过地磅称重。
经核查,该车和货物共重103吨,但车辆行驶证显示该车总质量40000千克,整备质量8750千克,车挂整备质量5500千克,核定载质量34500千克。该车已超载30%以上,是一辆名副其实的“百吨王”,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处罚并移交给交通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时隔4天,7月5日,市区大队又查获一辆“百吨王”。当天,执勤民警在市区金山路开展查处超载专项行动,下午2时20分许在金山路西往东方向中国石化广东阳江金山路加油站门前路段,查获涉嫌超载的冀F×××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经称量,该牵引车车货总重102.94吨,又是一辆“百吨王”,载货超载30%以上。民警现场对该车司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讲解超载车辆的危害性,同时对该车暂扣并依法作出处罚。
市公安交警部门指出,超载货车严重影响汽车的性能,不易控制,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侧翻,对道路上的车辆与行人都是很大的威胁。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的损害程度随着载重的增加呈几何倍数增长,超载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程度会增加40%。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对此,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超载不仅损坏车辆,更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广大驾驶人应拒绝超载,依法行驶,安全出行。接下来,交警部门将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坚决杜绝货运车辆超载行为,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