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抓获两名违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阳春警方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0元。这也是自《反电诈法》实施以来,阳春市开出的首张反诈类行政处罚单。
2月16日12时许,阳春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打诈专班在工作中发现,在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一酒店内有人利用酒店电话搭设V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提供帮助。刑侦大队打诈专班立即前往调查,2月17日在该酒店502房抓获违法人员唐某某和黄某某,现场扣押VOIP设备4台。
经审查,唐某某和黄某某如实交代了该违法事实,2月16日,两人携带4台VOIP设备入住阳春市春城南新大道一酒店302房和502房,将VOIP设备接入该酒店的电话线后,便通知他们的上线“二弟”进行测试,随后“二弟”所在的诈骗团伙则利用两人架设的VOIP设备拨打电话进行诈骗。
目前,阳春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唐某某、黄某某作出处理,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