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公安交警充分发挥合成作战机制优势,经缜密侦查,快速侦破2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案发当天便将肇事逃逸嫌疑人抓获。经查,2名嫌疑人均因酒后驾车肇事逃逸,目前,2人分别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
案件回顾
01
6月30日凌晨5时许,G234国道合水高速匝道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刘某当场死亡,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接报后,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根据现场遗留物品,案发不到3小时,民警便找到了嫌疑车辆,后循线于当天11时将嫌疑人抓获。经查,嫌疑人李某对其酒后驾驶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2024年7月8日,经阳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全面调查取证,认定李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02
7月10日凌晨4时许,潭水大桥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三轮车驾驶员受伤严重,肇事司机驾车逃离现场。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一边联合消防队员对三轮车驾驶员展开紧急救助,一边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由于事故现场地处县道分岔路口多,且事发时间为雨夜,给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为快速侦破该案,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与三甲中队民警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事故现场展开细致勘验。通过对现场散落的汽车配件分析,民警很快便确定了肇事车辆型号。民警通过走访附近村民,结合事故现场及沿线附近大量的监控资料综合研判分析,民警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当日14时许,办案民警在潭水镇将嫌疑人刘某抓获。经查,刘某对其酒后驾驶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