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2号)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2号)要求,经过对我市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进行调查审核,现对2020年第三批申请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审核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0日
受理部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失业保险科(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
联系电话:2230765,传真:2234700
附件: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审核情况表(2020年第三批).doc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