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阳江市汇元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3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662-2231044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设置的标准,经审核评估,拟同意设立阳江市汇元职业培训学校,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0年7月21日至2019年7月23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662-2231044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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