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和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魏思远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阳劳人仲案字[2022]第3号),申请人要求你公司支付工伤待遇共961810.85元。现定于2022年2月10日15时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四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因无法联系你公司,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不能送达,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无正当理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