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备案确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4〕40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阳江市创业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机构管理,我局组织专家组,对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申请设立阳江市卫生学校等7处分教点进行书面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审工作。经专家组综合评审,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申请设立阳江市卫生学校等7处分教点符合我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SYB(含GYB)创业培训项目的分教点设立标准,拟成立阳江市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阳江市卫生学校等7处分教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0662-2231044。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