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的要求,对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阳江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业务流程。大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提升服务效能。目前,我市已全面取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采取如手机APP或联系上门等多种灵活认证方式进行认证;取消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事故伤害证明;下放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项目门诊审批权限,取消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项目门诊审批事项,采取备案制;取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返院》审批;取消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审批等。二是做好承接工作。我局承接省人社厅下放事项1项为:省直和中驻粤单位集体合同备案。我局积极与省厅主动对接,掌握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学习事项的职权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交接相关备案资料,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办得顺。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清理了7项没有法律法规的证明事项,推行个人承诺制或由部门自行核实。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一是精简职权。我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审批事项3项,分别是: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二是下放权限。我局下放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5项至各县(市、区)人社局,分别是:县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审批。
3、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2019年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有关专项实施方案》(粤证数函[2019]252号)中《2019年广东省统一电子证照系统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围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用证、发证清单。目前正在参照省发证清单和用证事项进行确认,加快像社会保障卡等重点电子证照的签发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
4、推进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阳江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函[2019]202号)的要求,从2019年8月起,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参照省级统筹的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我局根据实际职能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目前我局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纳入实施的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类型实施事项总共117项,市社保局纳入实施事项51项。实现基本编码统一、实施编码规则统一、事项名称统一、子项拆分统一、事项类型统一、设定依据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时限统一、提交材料统一、表单内容统一,简称“十统一”。该项工作由省级部门统筹,我局根据省级部门通过系统推送的统筹信息,及时修订事项各要素,完善事项标准化,不断优化办事指南,为便民服务做好前期准备。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录入的数据已同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查看我局相关事项的办事指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报送备案、公布等程序,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的沟通,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经自查,我局2019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采取在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专栏向社会公布草案的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采取发函至有关单位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方式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内容符合制定机关权限,没有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没有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发布前均经本部门政策法规科和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在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专栏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公报》统一发布。
2、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定期对与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予以废止或修订,并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示,使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为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走上法治化的良性发展轨道,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每月(或不定期)召开一次党委(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每季度(或不定期)召开一次局务会,充分发挥党委集体领导的作用。二是我局制定了《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议事决策制度》,对议事决策的内容、机制、规则、落实和监督、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三是以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了法律顾问室,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我局配合市委市政府制定重大决策方案前,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登报和挂网征求意见等方式扩大和邀请群众有序参与。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过程中,我局均要事先报告市委市政府并听取司法局意见,对其内容的合法、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查。在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措施实施过程中,我局密切关注决策实施情况,认真总结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动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我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我市劳动关系和谐。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程序执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依法处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制定了《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近年来对涉及人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也进行了细化,不断修订完善,进一步统一了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透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根据行政执法实际工作的需要,对现有的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和增补,进一步规范了立案登记表、案件调查报告、举报受理登记表、劳动保障限期改正指令书、劳动保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等执法文书,使规范执法行为贯穿于执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案卷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我局坚持对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执法人员熟知、熟练掌握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行政许可和处罚程序实行审批和处罚,处罚的案件未出现一例行政诉讼、赔偿案件。
二是落实责任,规范执法方式。落实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我局制定了《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办法》、《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主办监察员规定》、《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行为规范》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执法监督,规范了执法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依法受理按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2019年,我局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一宗县(市、区)人社部门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是推进执法,强化监管力度。抓好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12333、12345热线和接待室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通过法定途径解决诉求。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34宗,其中立案处理181宗,协调处理153宗,为115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约1411.92万元。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33宗(其中1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29宗),涉案人数共1046人,涉案标的达1410.67万元,审结案件473宗,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日常规监察巡查。我局遵循“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监察执法动态巡查力度,突出抓好违法行为高发企业、行业的重点监控,加大常规监察频率,指导帮助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及时发现、处理各类劳动违法事件,努力使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今年以来,我局对1701户企业进行了认真排查,把矛盾较好地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社会稳定。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整治活动。春季,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有毒有害企业用工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求职者权益的“黑职介”等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营造公平有序、健康安全的就业环境;夏、秋季,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超时加班、使用童工、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冬季,集中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举报投诉案件,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工资,确保社会稳定。关口前移,强化服务意识。第一,主动约谈。把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劳资纠纷苗头的企业,或曾发生过劳资矛盾的企业作为约谈的重点对象,约见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自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今年以来,通过“约谈”方式,化解了15宗欠薪问题。第二,关口前移。我局组成劳动监察执法支队,经常深入到企业,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资、依时为员工参保,教育员工依法维权。及时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一旦发生劳资纠纷事件,我局第一时间主动派员到达现场调处,指导企业主动回应员工诉求,引导员工理性维权,做到发生一件,及时处理一件,以避免事态的升级,尽最大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当地。注重制度执行,源头治理欠薪。推动建立健全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各项防范欠薪的机制落实到位,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证金、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上半年,存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643户,存入保证金金额2.115亿元。目前,我市拟推行工资保证金可采取现金、银行担保、保险机构保险保函等方式缴存,同时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该办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中。加强衔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我局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政法、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完善涉嫌恶意欠薪案件的移送、侦察、批捕、起诉流程,对涉嫌犯罪案件,切实做到及时介入、各司其职,共同打击欠薪逃匿涉嫌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人社系统已将5宗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欠薪案移交给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2宗,其余案件经公安部门介入,也得到了妥善解决,对恶意欠薪者给予了有力打击。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及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询问、质询和执法检查;坚持开门办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实行“三个主动”,即办案前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办案中主动征求意见;办结时主动汇报、交流和说明。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认真并按时办结政协委员提案;对人民群众检举、网络问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2、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反馈司法建议的采纳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了阳东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该建议书提出我市个别县(市、区)人社局存在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仅委托律师出庭的违法行为,我局派工作组于2月26日赴县(市、区)人社局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督促县(市、区)人社局在以后的行政应诉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以及《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任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负责人要按照“出庭是常态,不出庭是例外”的要求,积极出庭应诉,确实不能出庭时,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
另外,我局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答复市纪委监察局的信访件转办单和审计局的审计查询函,决不推诿拖延。
3、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阳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专栏上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依法受理、及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宗,其中6宗在法定时限内办结,2宗正在法定时限内办理中。二是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查。2019年以来,我局没有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三是依法受理、按时办结信访案件。2019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案件340宗1027人,其中网上信访案件 39宗113人。收到信访事项后,我局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做出处理并告知信访人。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通过小组会、学习例会、自学等形式,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广东工资支付条例》等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二是积极参加省人社厅举办的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行政争议案例研讨会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局坚持以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和单位分工负责的法治工作体制,法治工作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清晰、落实到位”的局面。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重大决策、公正执法、信息公开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坚持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劳资纠纷仍时有发生。一是企业欠薪。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金融信贷紧缩、房地产市场销售低迷、国际市场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生产不正常,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等情况,从而形成新的欠薪隐患,导致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仍时有发生。二是建筑企业存在以欠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现象。部分建筑承包企业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并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组织、教唆、煽动农民工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从而达到解决工程款、材料款的目的。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劳资纠纷事件强制力不够。由于法律法规未能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员留置、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必要的执法手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企业拖欠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等案件时难度较大,对这类突发事件难以有效地进行处理。
(二)调解仲裁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滞后,人员编制得不到落实,部分地区人员配置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办公、办案经费得不到落实。二是部分县(市、区)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尚未规范,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得不到保障,“六规范五上墙”未落实。
三、2019年度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组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谋划,科学布局,法治工作保障力度持续增强,体现为两个“保障有力”:一是体制保障有力。我局坚持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直接领导、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和单位分工负责的法治工作体制,法治工作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清晰、落实到位”的局面。二是计划保障有力。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重大决策、公正执法、信息公开等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坚持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继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作用,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制保障。三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着眼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重点领域,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知情知政;推进政民互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建设,提高互动的频次和质量,实现由单向公开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完善检查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考核,落实有关奖惩,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四是继续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紧密联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发展形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咨询、宣传车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培训、法制讲座,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上门等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明确各自责、权、利,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五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按照“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日常行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重点对劳动监察、窗口服务等事关干部清正廉洁和社保部门形象的岗位实行严格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提高行政行为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塑造人社系统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六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任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发挥行政应诉化解矛盾的功能。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