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实施“乙类乙管”后,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如何发放工资?
答:可发放病假工资。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不能上班的,按病假处理,不再享受正常工资,但可以享受病假工资。1月8日以后,用人单位不再需要按照甲类管理支付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正常出勤工资。如果劳动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要休假治疗,并办理了相关病假手续,用人单位按病假处理。
病假期间工资可参考《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