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我局举办阳江市企业职工社保政策与劳动仲裁专题宣讲会,旨在进一步帮助企业准确把握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理解,提升劳动仲裁相关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局长王遥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全市来自100余家新生代企业到场参会。


会上,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的业务负责同志分别就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和典型仲裁案件,详细阐述了企业及职工在参保缴费、申领待遇、劳动关系履行、解除等各个环节中可能面对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分析,让参会企业能够更加直观地理解政策要点。宣讲会后,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业务科室对企业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现场气氛热烈。

王遥副局长指出,社会保险早已不是传统认知中的“成本支出”,而是法定的强制性制度,是现代企业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参保不仅能充分提升员工归属感,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还能从源头上为企业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避免因小失大。
王遥副局长强调,企业需认真梳理用工情况,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真实合规,杜绝滥用用工模式、规避社保责任,为企业提升人才竞争力提供保障。
据了解,在当前劳动争议中,社保纠纷占比超过40%,如“某科技公司因未为实习生参保,发生工伤后承担近百万元赔偿”、“某餐饮企业因‘协商不参保'协议被认定无效,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费用”。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用人单位即使支付了补偿费用,仍需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可能面临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